他说随我。
我就随便跳到了一个电台,在等绿灯时,女主持正与观众电话连线。不知道为什么,电台主播的声音通着电流总是让我发困。
我松脱地靠着枕背,听到我哥问我是不是困了,我阖着双眼点头。接着就感觉到有一只手在额头上摩挲,不过匆匆扫过,我却觉得痕迹弥留我的双眉。
那抹香水味嵌入骨髓,我醒了一半,却还装睡。
我们下车的地点是一家餐馆,我知道这家餐馆,在我们班里很有名,十个里有八个想来打卡。因为这里的消费水平不是学生能承受的,一般都是上班族过来吃饭。这样穿着校服的,全场好像只有我一个。
“好的,预定的两位是吧,我带你们走。”服务员客气地引导我们到达一座包间。
说是包间,但其实只有两张座位,还有一间独立阳台。
墙壁模拟饱经风霜的木质,粉刷的颜色比真实地板还要暗沉,挂着三幅画,细看上面的明码标价,一幅就要几十万。我想贵大概就贵在这里吧。
围着一圈白水晶的吊灯直直打出暖黄色的光,使得桌面都是蜜色的,门口还有木质的柜子,底下摆了几本杂志。墙壁除了一眼望到底的内饰,我像没见过世面的鹌鹑,哪哪都想看,就连摆在门口的茶水都开盖看过。
我最后跑去阳台,几盆矮牵牛缠着灯带挂在栏杆上,一枝又一枝的康乃馨插在中央凹槽处,仿佛它自己长出来一样迷幻。这是一个完美的角度,如果远处山顶出现一颗完整的月亮,那它就在正中心。
餐馆饶有兴致地播放舒缓爵士乐,我哥走到我的旁边,双手握着栏杆,轻声问我:“怎么样,你喜欢这里吗?”
“嗯,太漂亮了,楼下还有卖棉花糖的。”我牛头不对马嘴地夸赞着。
他笑了笑,摘下帽子,随手捋一下头发都像是特意做的造型,额眉宽阔,一些没头没尾的好感又从中产生了。
“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啊?”我问他。
他回答:“明天要去的地方你不一定喜欢,为了不给你留遗憾,我想怎么说也得来一个你喜欢的地方吧。”
我不挪开视线,光明正大地与他对视:“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地方?”
他微微歪头,眼睛转向一遍,用一种令我无法抗拒的温柔语气假意猜测:“嗯——什么样的呢?安静,空气清新……就我们两个人。”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,我差点萌生出他猜到我爱他的想法。
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冷风浸透,因为他真的很坦荡,据我所知,他在爱情面前不会如此从容不迫。
他从没有动情,我却在他面前不着寸缕。
我软绵绵地踩着地板回到位子,服务员敲门进来,依次为我们上菜。我们边吃边聊,我哥大方得体地为我切割牛肉,三分熟的牛排外面有些焦褐,内心却嫣红流着血水。它在我口中化开,我像是在吃自己的心脏。
我哥说他要去买单,我随口哦了一声,眼睛随着挂钟的分针一点点挪动。
五分钟过去,门开了。
我含着最后一口牛排,却先看到一朵巨大的粉色棉花糖,挪开后才是他的半个脑袋。
他走到我面前,弯下腰递上这朵粉云,又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块手表,在我接过棉花糖时为我戴上。
金属贴在我的皮肤上发着一阵凉意,顺着经脉直流我的心脏,我震了一下身子。
“提前祝我们家小景生日快乐。”他笑盈盈地说。
我望着棉花糖,脑子里全都是棉花糖和手表。
“怎么?不喜欢吗?”我哥见我迟迟没有反应,担忧地蹲下,想直接看我的表情。
我回过神来,赶紧回答他:“喜欢。”
他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我哥无疑是一位完美的情人。了解对方的喜好,会注意各种细节。我都能想象到他在恋爱时是什么样子的了。
应该会更加热情,说不定在餐桌上就开始接吻,锁了门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,接着一路来到酒店。
我时常幻想,如果我们不是兄弟,我是否可以更直白地追他,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藏匿自己的感情,直到昏天黑地也无法抓住他的心。
餐馆的歌声进入最后部分,我用我那匮乏的粤语能力听懂了最后一句歌词。
“我爱你春风不度,我爱你时间永恒。”
“什么?”我哥正要坐下,听到我的哼唱。
我摇头回答:“我觉得你唱这首歌肯定更好听。”
那时候的我无限期待明天的私奔,又怎么会想到生日当天,所有人都到场,唯独他没有出现。